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18级本科生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年11月03日点击量:


一、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管锋

成员:吕志鹏、李美求、竺正海、王新宇、张锦洲、张慢来、邓福成

秘书:马娟

二、选拔目的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2018级本科生。

(二) 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四、选拔人数及要求

1.根据我院专业情况和在校生规模,参考往年推免生指标,本次选拔人数不超过22人。各专业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业设计

机械(卓越班)

人数

9

3

3

3

4

2.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个学生。

五、推荐程序

1.组织动员;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打印《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申请表》(附件1),连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马娟老师(电话0716-8060475);

3.填写“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到924105919@qq.com;

4.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具体见附件3:《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

5.推荐名单经选拔工作小组审定,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教务处审核。

六、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11月3日

学院(部)根据学校公布“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2

11月3-5日

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提交《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2)(只需电子版发到924105919@qq.com)、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地点:7-304)

3

11月6-9日

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附件1-3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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