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复试方案】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19年05月29日点击量: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要以“平稳落实改革,严格规范录取”为主线,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要以维护教育稳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稳定为首要目标。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诚信评判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冯定

组员:周思柱 涂忆柳 马卫国 李美求 王禹奇

秘书:孙秀丽

四、复试主要形式及内容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1. 复试形式

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不能少30分钟。成绩要求量化按百分制记分。

2. 复试主要内容

1)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

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

2)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

3)外语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包括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体检:2019531日(83011:30),东校区校医院,体检需携带身份证(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准考证。

2)资格审查:2019530日上午,地点:7304。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近期 1 寸免冠相片 1 张。

3)复试:2019530

政治素养和学术水平考核:2019530日上午900,地点:7305

外语考核:2019530日上午900,地点:7309

4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各学院在资格审查时收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 初试成绩折合成绩=外语成绩×50%+业务课一成绩×25%+业务课二成绩×25%

2. 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40%+外国语考核成绩×30%

3.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5. 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分依次录取。

6.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如有疑问,请联系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716-806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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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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