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25日点击量:

为落实长江大学关于开展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http://kxyj.yangtzeu.edu.cn/info/1016/4234.htm),结合校院二级管理等相关政策及学院现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长江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具体办法如下:

一、委员组成结构

1、院学术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1人,委员8人(其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院学术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共9人。

2、院学术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学院科研和学科秘书兼任。

3、委员应兼顾不同专业(必须确保每个招生专业系至少1名),其中,院领导不能超过2人,副高人数不超过1/4委员人数。

4、院学术委员会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2/3。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三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品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教学质量好,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愿望,责任心强,了解学院情况,关心学院发展,能立足学院全局,善于听取意见,积极为促进学科专业水平的提升建言献策;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学术委员产生程序

1、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条件,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与学术委员会秘书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

2、各系(所、室)按照委员组成结构于2020年4月27日17:00前完成推荐,将推荐名单报给孙秀丽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人数不得多于9人,其中副高职称不得超过2人,否则作废。

(2)各系(所、室)推荐副高职称人数中本系(所、室)最多一人。

3、召开学术委员会,根据推荐结果,投票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4、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当选委员不符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结构时需重新投票。

5、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后,召开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6、新一届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四、相关说明

1.候选人具备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人事处文件档案为准。

2.在候选人推荐和选举过程中,如遇争议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解决。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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