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30日点击量:

各班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长大团函[2021]5号)文件精神,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院在册团员。其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评议时间

2021年4月7日前

三、评议程序

1.召开支部大会。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全体团员以3月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着力点,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大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在主题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团员要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每年度个人学习、工作、生活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撰写个人评价材料。

2.开展教育评议。围绕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可参照《团员评议等次判定参考标准》(附件1),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做好结果运用。要将评议结果备份存档并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等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按规定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相关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过程中禁止出现嬉笑现象。原则上每位同学的发言时间不少于2分钟。

2.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和团干方可申报团内评优评奖,学院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议结果须在班级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五、材料上交

1.《长江大学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2.《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3)纸质版

3.《机械工程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4.《机械工程学院教育评议“优秀”团员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

所有材料于2021年4月7日前上交至各年级组织部负责人。

联系人:向如0716-8066113/18986666250

荣梅0716-8062101

                                                              共青团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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