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身边榜样和学子典型,引领大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争做情操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特长鲜明的新时代大学生,决定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机械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1.对象:机械工程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类别:学术科研之星、文化艺术之星、体育精神之星、自强不息之星、公益服务之星、义务兵役之星、学干风采之星,共计7大类。
3.不在7类之列,但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经评审认定,可被授予相应的机械之星称号。
二、工作程序
1.活动宣传(5月7日至5月10日)
各班级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推荐优秀学生报名,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2.个人申报和材料递交(5月8日至5月13日)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个人可自行申报或由班级推荐参选,于5月13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集中打包后发送至邮箱:1360925786@qq.com。
3.资格审核及答辩评选(5月13日至5月17日)
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按照120%—150%确定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候选人进行评审答辩。
4.公示(5月17至5月19日)
在学院官方网站对“机械之星”予以公示。
三、有关说明
1.“机械之星”评选活动是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大学生学习身边成功榜样。
2.请申报者加QQ交流群:428193768。
3.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如 常成龙
联系电话:0716-8066113/8062101
电子邮箱:1360925786@qq.com
附件:
1.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机械之星”评选活动评价条件及说明
2.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机械之星”评选活动个人申报材料
共青团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