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金额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机械工程学院为7个,各年级具体名额由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划分。
奖金额度为每生10000元。
二、评审对象
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特别优秀本科学生。
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入学时间超过6年需由学校提交盖章说明)
具有以下情况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此处所说“10%以内”指“四舍五入”之前“≤10%”,不得出现10.1%“四舍五入”后变成10%的情况;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排名总人数一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2.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突出才能。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申报。
四、评审程序
机械工程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指导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初评、复核申诉和报送材料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10月8日-10月9日)
2025-2026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年级或专业前10%以内的学生,自愿向班级递交申请,由班级上交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汇总。
2.年级初评(10月10日-10月12日)
由年级辅导员牵头组成评选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测评得分情况进行评议、推荐,经年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评定。
3.学院评定(10月13日-10月14日)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采取答辩制方式评定或确认最终学生名单,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参加答辩的同学围绕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综合素养及其他方面展开陈述(PPT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学生最终个人成绩=个人成绩得分*80%+答辩成绩*20%。
4.学校审定(10月16日-10月21日)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班级QQ群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学院将无异议名单上报学校审定批准。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年级评选小组于10月12日前将初评结果交学院学工办。
2.请各年级辅导员指导学生完成相应上报材料填写工作,并于10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学工办:
(1)《附件1-2 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电子版;
联系人:吴立鹤 联系电话:0716-8060903
附件:
附件1-2 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机械院发【2024】9号 机械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机械院发【2024】14号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