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30日点击量:

各学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已启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1.各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2.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杨老师0716-8060577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3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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