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和年度评优通知要求,现将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职在岗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班主任、辅导员(含2017级班主任)。
二、评选项目及数量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3个
2.标兵班集体:2个
3.文明寝室:14个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十佳辅导员候选人:1人
2.优秀辅导员:2人
3.优秀班主任:4人
(三)优秀学生
1.三好学生:校级63人,院级92人
2.三好学生标兵:5人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人
4.优秀学生干部:校级76人,院级48人
三、评选安排
1.初选工作(9月30日-10月8日)
做好评优工作的宣传发动,向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和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初选名单。
2.审核工作(10月9日-10月14日)
根据初选结果进行相关答辩工作,并经党政策联席会议确定最终结果,完成各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上报工作(10月15日-10月19日)
将无异议的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完成各项目材料的汇总盖章工作,按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材料。
四、评选说明
1.根据《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机械院发【2021】9号),对于上一学年获评校级先进集体,以及青年大学习班级参与率达到95%及以上的班级,评优名额予以适当增加。
2.各评选项目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6。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上报名单,不要求填写评审表。
3.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4.学习风气好、学习成效佳的班级,学习委员可优先参评。
5.参与学院“双亮寝室”申报或者创建工作的优先评选文明寝室。
6.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7.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参加学校答辩工作,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字数1000-1200字。
8.标兵班集体、十佳辅导员、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须在学院官网宣传展示。
9.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
10.各评选项目按要求上交材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申旭电话:0716-8060903
邮箱:cjdxjxxgb@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