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3年03月27日点击量: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及复试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依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每小组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其中组长1人,组员4人;小组设秘书1人,技术助理1-2人。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具体名单以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为准(http://jxgc.yangtzeu.edu.cn/)。

四、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

(3)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提交的材料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将以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该平台的功能和说明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钉钉、腾讯会议等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3.复试时间

(1)第一批次复试时间

时间: 2023年3月30日08:30-18:30

(2)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缴费: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复试内容

学院复试形式采用面试,考查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外语进行口头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团结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汇总及录取方案

(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30%。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按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规范执行国家加分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条件者须在复试前3天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具体加分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八、特别提示

1、所有考生请按照附件2-《长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做好相关准备,并按要求完成复试。

2、按学校统一提供的模板签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3、复试前考生应熟悉和掌握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规程和相关软件的操作使用。

九、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1、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审议通过。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s.yangtzeu.edu.cn/)和学院官网(http://jxgc.yangtzeu.edu.cn/)相关信息。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185

邮箱:2296710337@qq.com

3、监督与投诉方式

联系人:竺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081

邮箱:280656482@qq.com

4、本方案未尽事宜,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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