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美求 杨德强
副组长:吕志鹏 丁明霞
成 员:刘少胡 李 宁 张慢来 张锦洲 龚 敏 侯作富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及条件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名额下达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各专业的分配名额。
五、考核办法
(1)按专业(卓越班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奖励分计算细则见学校本科生院网页通知。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3)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推免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机械学院7教30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年1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672206443,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2)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以专业(卓越班单独排名)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排序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期没有异议的学生按专业(卓越班单独排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七、咨询与监督
1、推免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电话:0716-8060475。
2、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3、学校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1339.htm
4、报送材料如下:
附件1:《长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具有学术专长学生,上交《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登记表》;
附件3:相关成果、奖励证书和竞赛获奖证书等支撑原件及复印件。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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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2: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