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思泉奖助学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16日点击量:

“思泉奖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我校优秀校友任泽明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回馈社会。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思泉奖助学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思泉奖助学基金”初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考生生源来自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考研成绩特别优异。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5人,根据《长江大学“思泉奖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每人资助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三)承诺受到资助后努力学习,参加公益活动;

(四)承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向“思泉奖助学基金”捐款,捐赠不低于受助额度的资金,将爱心传递下去;

在校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

(2)违反《长江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

(3)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基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基金”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组织初评、回复申诉和报送材料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基金”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11月16-17日)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机械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长江大学“思泉奖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2)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11月18-24日

学院组织“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召开工作会议协商拟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受资助学生名单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11月25-30日

“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基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发放等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对各参评的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将进行严格审核。通过虚报申请材料骗取学金的学生,查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发放的荣誉证书及奖金,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次思泉奖助学基金初评工作由机械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4.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院办孙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185。

附件:

《长江大学“思泉奖助学基金”申请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办公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7号楼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怀念旧版

联系电话:0716-8060185

Copyright@2015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