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诚招海内外博士
一、 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3184人,专任教师229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74人。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75个二级学科。设有10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2714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158人,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
二、 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源于原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开发系,1979年面向全国本科招生,1995年开始研究生招生,1985年单独成立江汉石油学院机械系,2003年合并原湖北农学院工程技术系农机教研室,组建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学院以能源装备为特色,“机械工程”为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重点学科和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牵头建设“油气智能装备”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石油矿场机械”博士点,“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机械和农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设计和机器人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在读本科生18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学院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和湖北省品牌专业,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机械行业卓越工程师教育联盟、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和湖北省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理事(联盟)单位。拥有“湖北省油气钻完井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实训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瑞士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培育基地”等12个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地热资源开发研究所”等4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院现有机电工程系、材料工程系、过程装备系、工业设计系、机器人工程系、工程力学系、中心实验室、机械工程实训中心、油气装备研究所、新能源特车研究所等10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教职工102名,其中专任教师78名,专任教师中教授19人,副教授32人,博士42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4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学子)4人、“产业教授”3人、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其他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6人。
近5年,学院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湖北省技术创新重大专项以及横向课题等各类科研项目160余项,总经费超过5000万元;获含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均为主持单位)在内的省部级教科研奖励10余项,获授权国际国内发明专利200余项,出版著作和教材20部,发表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200余篇。
学院注重学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涌现了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赵传宇、湖北省“长江学子”创新奖获得者魏俊等一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近5年,在校生获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在内的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上百项。
学院与美国休斯顿大学、新墨西哥理工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等国外大学有着长期、密切的教学与科研合作关系。
三、 招聘岗位
学院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博士、学术带头人、及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专业包括机械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同时欢迎相关交叉学科人才前来应聘。
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博士津贴
1. 根据应聘者的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以及发表文章等情况,认定博士的学术水平为A、B、C三档中的某一档。
2.博士专任教师最低服务期为8年。
3.在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优先发放安家费。服务期未满离开学校的,须退还已发安家费。安家费含地方政府人才津补贴。
4.对于学术水平远超过A档的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定为A+档。设立人才引进调节基金,对我校认定的 A+档博士或毕业于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等次为A-及以上学科的博士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最新排名)的海外(境外)高校博士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优兑现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
5.科研启动费使用期限为3年。按年度拨付,纳入财务预算管理。本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期间已安排科研启动费的,出站留校后不再安排。
(二)居住及工作条件
除安家费外,学校提供校内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间),周转期为2年,周转期满腾退。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居住条件。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三)配偶安置
配偶安置政策仅限当年新引进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且新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新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达到A档及以上;
2.新引进人才具有我校认定的正高级职称。
具体根据《长江大学博士配偶安置实施细则》(附件1)办理。
(四)子女入托入学
学校在工作地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五)低职高聘
按照《长江大学“弹性聘任”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21〕162号)办理。
附件1长江大学博士配偶安置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博士的配偶按事业编制岗位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配偶安置政策仅限当年新引进人才,即纳入招聘计划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新引进的人才。无论婚否,新引进人才入职后人事部门不再受理配偶安置申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本校在职教职工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学校不再安排其配偶工作。
二、新引进人才学术水平条件。新引进人才学术水平须达到A档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新引进人才入职后学术水平达到A档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不予安置配偶工作。特别杰出并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且符合我校学科发展急需的人才,由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组织论证予以确定; 其配偶不符合学校安置条件但又要求解决的,报请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配偶年龄及学历条件。配偶须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及以上。配偶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四、配偶具体工作岗位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予以确定。
五、本办法自2020年1月13日起实施。原有关配偶安置政策同时废止。
四、联系方式
学院对于人才求贤若渴,优秀人才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对于全部引进人才,由院长全程对接,落实学校和学院政策,提供优良研究与办公条件。
招聘邮箱:77736625@qq.com 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联系电话:0716-8060185 门老师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机械工程学院7号教学楼
机械工程学院主页:http://jxg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2022年博士专任教师招聘启事:http://rczp.yangtzeu.edu.cn/info/1003/23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