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在7教305会议室,院党委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院分党委书记杨德强主持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根据读书班学习安排,院长李美求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二章,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修订内容,重点学习了第二条和第三条,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
集中学习后,与会成员结合具体工作,谈谈如何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落实党的纪律,开展讨论。
副书记丁明霞表示,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具体工作中,要:领会精神、弄懂规矩;要心生敬畏,筑牢信念;要学好条文、知行合一。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自我约束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副院长刘先明表示,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法宝。党的纪律不仅是我们党的内部规矩,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石。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纪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和有效执行。
院长李美求表示,作为学院院长,我深刻认识到了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在工作岗位中,尤其是自身分管的人事、学科等关键工作,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工作生活中,也要深刻认识到了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书记杨德强表示,党纪不仅仅是规定和制度,更是一种信仰和精神。只有真正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严守党的纪律。高校干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成为遵守党纪的楷模。
(撰稿人 王丽丽 审核人 杨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