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在7教305会议室,院党委中心组开展了5月份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院分党委书记杨德强主持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在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习近平在视察陆军军医大学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了长江大学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24年3月27日修订)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安排,学院党委副书记丁明霞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和第六章。
集中学习后,与会成员工作实际角度出发,就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展开讨论。
院长李美求表示,发展需要创新,创新过程中我们难免有些问题不能把握到位,存在一定不足,但作为干部,不能因为担心困难,怕出错就不做,也不能把惯性思维,习惯性的做法当做工作的依据。我们需要守底线,不踏红线,在创新中求发展,在纪律中求业绩,坚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
副院长吕志鹏表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既要树典型,也要也要顾广大师生员工。
副书记丁明霞表示,在实践中,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寅吃卯粮、大搞低层次重复建设等内容。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需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书记杨德强表示,坚守党纪,树立正确政绩观,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学院发展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事业的发展不是靠吹出来的,而是靠干出来的。因此要求要注重实际、注重实效,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老师们的认可。在广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学原文,逐句逐字学,更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深刻要义。要把党纪学习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基本保证。我们要始终坚持原则、坚守底线。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撰稿人 王丽丽 审核人 杨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