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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机械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21     点击:

各年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关于做好2026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112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统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

1.奖励资助标准

(1)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湖北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4800元/学年)、二等(3700元/学年)、三等(2600元/学年),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3)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2.名额分配

全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总指标69人、全院2026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指标490人,各年级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学院所分配到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含已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奖励资助范围及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学年为2025-2026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含退役复学)。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籍在校生中积极向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学年为2026-2027学年。

各年级要确保学生所获国家助学金等级与困难认定等级一致。

3.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4.以下学生不能参评:

(1)非我校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已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和“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

(5)原则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本科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发放给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查实,将按“套取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处理。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2日-10月26日):学生自行填写《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及《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学校统一印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初选(10月27日-10月30日):各班召开班会集中评选,参加评议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要参与评议、评审全过程。班级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初评结果需在班级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工办。

3.审核报送(10月31日-11月5日):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发放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在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前,要将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全体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意见,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

3.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由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4.各班级将评审材料交给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务必于10月30日(周五)中午12点前提交电子版材料:

附件3-1 2026年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2 2026年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附件6 2026-2027学年重点保障人群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明细表

11月4日(周三)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2-1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 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附件7 2026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确认表

相关申请材料交到新风二楼机械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0716-8060903。

 

附件:1.2026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1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1 2026 年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 2026 年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4.2026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6.2026-2027 学年重点保障人群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明细表

7.2026 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确认表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1日